建设银行出具委托式保证承诺书
出具委托式保证承诺书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我公司已知悉 (下称委托人)应我公司请求,就 (基础交易事项) 向贵行申请出具委托式保证。若贵行与 签订《出具保函协议(年度版)》协议编号为( ),则我公司承诺:
1.若受益人向贵行索赔,贵行有权独立判断索赔要求以及索赔金额是否符合保函的约定;贵行对外赔付,无须事先征得我公司同意,我公司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
2.我公司接受贵行对(基础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以及我公司生产、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3.无论贵行对此笔保函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任何形式的反担保,不论其他反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贵行是否向申请人和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若受益人向贵行索赔且贵行垫付了相应款项,贵行均有权就此垫付款项直接从我公司在贵行系统的任何账户中直接扣收或要求我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4.我公司同意贵行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查询、打印、保存我公司的信用状况,并同意贵行将我公司信息提供给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及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我公司并同意,贵行为业务需要也可以合理使用并披露我公司信息。
5.我公司承诺贵行及 均有权在受益人向贵行申请支取保函金额款项时,在三个有效工作日内将同等数额的款项汇入贵行指定账户或者 指定账户。如我公司违约,则愿意承担索赔金额30%的赔偿金,以及所有与该保函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索赔金额、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等)。
本承诺书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
被保证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