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银行预付款保函格式(独立见索即付担保)

  预 付 款 保 函

  保函编号:

   (发包人名称):

  根据 (以下称“承包人”)与 (以下简称“发包人”)拟签订的 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发包人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发包人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见索即付担保。

  1.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 (¥ )。

  2.担保有效期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但尽管前述,本保函最晚不迟于 日失效。

  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即付款单据)后,在7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书面索赔通知须在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方。

  4.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条款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

  5.本保函未经我行同意不得转让。

  担 保 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支行(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

  邮政编码:518000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