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银行保函格式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函
保函编号:
致 :
鉴于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包方)承建 (以下简称建设单位)开发建设的 (以下简称建设工程项目),应建设单位申请,保证人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建设单位以保证的方式向贵站提供如下担保:
一、保证范围及保证金额
保证范围:缺陷责任期内,当建设单位未按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缺陷履行保修义务也未组织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时发生的维修费用。
保证金额:人民币 ( )。
二、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
保证方式:一般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本保函保证期间自保函出具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有效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保证人在建设单位和承包方皆不履行保修义务或不具备履行保修义务的能力或条件的情况下(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按贵站要求支付维修费用。
四、保证责任的履行
1.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项目在缺陷责任期内存在施工质量缺陷时,建设单位和承包方均未履行保修义务的,贵站向保证人发出的【建筑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
2.保证人收到【建筑工程维修费用支付单】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贵站通知确定的方式支付维修费用。
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保证期间内,贵站未书面通知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保证人保证责任解除。
保证人保证责任解除后,请贵站在5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保证人或建设单位。
六、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保函专用公章并交付贵站之日起生效。
开立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