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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怎么领取?

2024-11-07 05:49:55
这个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的相关条款,如果你找到了相关工作,重新就业了,就不能再领取失业保险了。

什么条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看是否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所以失业人员要想领取失业保险金,要对照以下三个条件,是否符合,才能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申请手续。

如何办理失业保险手续才能领到失业保险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的相关规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15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所以任何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需要持去社保机构办理失业登记证明,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交纳的年限,领取的月份有相关的限制,最多不能超过24个月。

办理了失业保险,什么情况下不能再领取?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失业人员在下列情形,不能再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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