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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补交

2024-04-24 17:00:27

洛阳个人养老保险补缴措施,养老保险补交有哪些措施?

如果您是灵活就业人员,如果您的养老保险曾出现过中断缴费的情况,那么您可要抓紧时间补缴了。记者从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今年7月1日前,我市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相关规定补缴历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且不征收滞纳金和利息。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交费后,不能再向前补缴,只能向后顺延缴费。除此之外,灵活就业人员符合一定条件还可享受生育医疗费,这也意味着我市生育保险实现全覆盖。

我市一直采取允许灵活就业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的措施。但根据社会保险相关政策法规调整,从今年7月1日起,这项措施将取消。

7月1日起,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中断交费后,不能再向前补缴,只能向后顺延缴费,即达到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参保人员,只能向后延续缴纳至满15年,才能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养老待遇。不过,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人有补缴意愿,允许补缴领取失业金期间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另外,欠缴医疗保险3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将中断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

参保缴费7个档次供选择

今后,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缴费能力,于每年6月20日前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0%、70%、80%、90%、100%、200%、300%七个档次自行选择申报下一年度的个人缴费档次。缴费档次一经选择,全年不得更改。缴费档次越高、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享受的养老金待遇也将越多,且每年上调的养老金部分也会越高。

灵活就业人员可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并根据自身经济状况按月、季度、年度在银行卡中提前足额储蓄,由银行按月扣缴。未与银行签订代扣代缴协议的,则由本人在一个缴费年度内(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在银行自主缴费。

如何补缴养老保险费

7月1日前补缴历年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到中国银行(601988,股吧)各网点缴费;档案在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代理并且从未办理过接续手续的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失业证到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市人才服务中心(现均已搬迁至洛阳会展中心)办理补缴手续后,再到中国银行各营业网点缴费;各县(市)区灵活就业人员到本辖区社保中心或指定银行参保缴费。

符合条件可报销生育医疗费

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灵活就业人员只要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2个月以上并足额缴费,即可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相关问题可拨打电话咨询。

可以进行个人养老保险补交吗

养老保险,是很多人关心的话题。随着人们对保险意识的逐渐加强,个人养老保险补交的问题,也成为了大家关注的焦点。那么,如果没有缴纳够年份,能够进行个人养老保险补交吗?答案是肯定的。

可以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保险补交,国家规定今年个人养老保险个人养老保险补交可以免欠费部分的滞纳金。可以到当地的社会保障局去个人养老保险补交。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下:

第十九条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保险费满十五年的,从职工办理退休手续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为止。

所以,关于个人养老保险补交的问题,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参加工作的年限,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视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第二十一条1998年1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其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按照以下规定的月标准计发:

(一)基础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补交,以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按缴费年限计算,缴费每满一年发给1%。

(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计发月数按照国家规定,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199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2006年1月1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照前款规定发给基础养老金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个人养老保险补交,过渡性养老金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200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人员仍然按照国家原来的规定发给基本养老金。

第二十二条本条例实施之日起,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不满十五年的,职工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金待遇,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通过以上的讲述,相信您对个人养老保险补交的问题,有了更加清楚的了解了。我们是可以进行个人养老保险补交的。为自己美好的晚年生活一份可靠的保障。

养老保险补交需要哪些资料和费用

社保停交一段时间后若想恢复,需要补缴停交时间段的社保费用,那么社保补缴要多少钱呢?补缴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在此为各位一一解答。1、补缴超龄养老保险费的计算办法:调入时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12(月)×(30%+超龄年限×1%)×超龄年限。超龄年限=调入时实际年龄-规定年龄。(超龄年限中的月份数,6个月以下的按半年计算,7个月以上的按一年计算)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年龄:获得中级职称和高级职称的人员:男50周岁、女工人40周岁、女干部45周岁;获得初级职称和未获得职称的人员:男45周岁、女工人35周岁、女干部40周岁。2、补缴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劳动或人事组织部门的调令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书;军人配偶在异地参加养老保险且按规定将养老保险转移到军队,须提供:退出现役军人《干部调入申报户口证明信》复印件、军人配偶调入本市的调动手续原件与复印件、军人配偶本市户籍证明复印件

养老保险补交麻烦不在哪里办理

职工离职后,在与新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能会有几个月的断保时间,这中断的养老保险费用该上哪补交呢?需不需要回到职工户口所在地办理?补交需要多长时间呢?

企业职工跳槽后,新老单位衔接过程中职工的养老保险到哪补交?昨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优化沈阳人才、就业、社保、劳动关系等方面的软环境建设,提出了十大举措。

最迟7个工作日内解决

针对企业在社会保险方面提出的养老参保、失业保险参保、缴费、退休、养老金计发、移交失业人员、待遇调整等问题,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建立专职联络员制度的方式,公开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由专人负责及时上门服务。小型业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大型业务7个工作日内办结。

同时,由于企业在职职工特殊原因享受两份企业养老保险缴的,必须退费一份,但以往实账期重复退费手续繁琐的问题,按照方便保户,精简办事流程,将原由到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核定再到地税退费的办理程序,改为由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核定。办理周期由过去的1个月缩短至1天。

可在两处补缴养老费

企业中个别职工因调换工作等原因需要补缴养老保险的,以往年度欠费只能在户口所在区办理,在昨日的十大举措中,也出台相关政策进行调整,企业参保职工补缴以往年欠费,不仅可在户口所在区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补缴,也可在现单位所在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进行补缴,补缴后随即再转回企业继续参保。

今后一个大厅里办五险

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10月8日开始试运行

本报讯记者李小杏报道想要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人得注意了,10月28日之后,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市医保中心、市失业保险中心原办公地址将不再办理相关业务(市各养老、医保分中心业务不变),而是统一集中到新地点办公,即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

十一期间,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沈阳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和沈阳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三个单位将搬迁到新的办公地点。沈阳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相关职能部门也将搬迁进来提供就业服务。

昨日,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给规范企业和劳动者办理就业和社会保险方面业务,经过八个月的时间,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建成了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10月8日,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将开始试运行。10月28日,将正式启用。这标志着我市五险合一工作初步实现,届时企业和百姓将在一个办事大厅办理各种业务,多头办理真正变成了一站式服务。

沈阳市就业和社会保险服务大楼地点于皇姑区崇山中路103号。

养老保险补交办理流程

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养老保险断交、欠费等情况,一般需要补交养老保险费用,注销欠费信息。那么,在补交欠费、注销欠费信息时,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养老保险补交的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所需资料

(一)单位或职工书面申请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的函。

(二)填报《养老保险欠费补缴/信息注销申报表》(一式三份,并写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根据不同性质提供如下资料:

(1)申领养老金,须提供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须提供已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申请出国定居一次性退保的,须提供出国定居的证明材料。

(4)申请在职死亡一次性退保的,须提供死亡的证明材料。

(5)申请社会保险关系转出的,须提供转入地社保机构同意转入的证明材料。

(6)经劳动仲裁或法院判决的,须提供劳动仲裁书或法院判决书。

(7)以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方式参保的职工,须提供原在中央、省属及军队驻穗单位工作的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二、欠费核销所需资料

(一)单位申请欠费核销的书面报告。

(二)核销欠费的人员名单。

(三)劳动保障部门所需的资料。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三、办理程序

经办人员接收资料后,将当场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不能当场办理的出具《受理回执》,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说明原因。

四、注意事项

(一)单位或职工个人欠费补缴必须是补缴该职工全部欠费时段所欠养老保险费信息(包括单位和职工个人欠缴的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和利息两部分),利息的计算截至受理单位补缴申请当月。

(二)单位或职工个人欠费注销必须是欠费企业单位已不存在,经工商行政部门核实确认已办理工商登记注销的企业单位,欠费信息注销必须是注销该职工全部欠费时段所欠养老保险费信息(包括单位缴费部分和职工缴费部分)。

(三)破产国有企业核销欠费时,欠缴的养老保险费除单位缴费中应缴入职工个人帐户部分外,其他部分可作核销处理。核销欠费相对应的个人应缴部分,职工个人可申请办理欠费补缴或者欠费信息注销。

单位和职工已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形成了养老保险应缴数额,因单位未能按时缴款而形成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处理养老保险欠费,按欠费补缴、欠费信息注销和欠费核销三种办法办理。

广西省社保断了可不可以补交,社保断了怎么办

广西省社会保障补充支付的计算方法是什么?能弥补社保的损失吗?如果想知道更多关于是否可以弥补广西省的社会保障,请参阅下面的介绍。

许多人在离开或换工作时遇到社会保障被切断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处理这笔截止期付款呢?社会保障可以弥补吗?社保需要在补齐前被切断吗?社会保障的支付是否更高?本文仅供参考。如有异议,以国家有关资料为准。

退休年龄将在2006年7月后(包括本月)达到,2018年4月(含本月)前,男45岁以上,女40岁以上。可享受保单补缴期,从2006年7月1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未参加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农转居养老保险时段,男性不早于45周岁,女性不早于40周岁,同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一次性缴费的人员需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区社保中心)申请。

1、今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178元。

2、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依据个人月收入作为缴费基数乘以各项社保费率,得到应缴纳的保险费。

缴费基数低于社平工资的60%,按60%缴纳各项社保费,超过300%的,按300%缴纳。

据悉,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已经受理此项补缴业务工作,而南宁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正在进行新系统的设置,计划今年3月份可以为符合《通知》规定的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的补缴的工作。个体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费需在户口所在地办理。

一次性足额补缴保险费可按政策计工龄

通知指出,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但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包括已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职工)但负责由雇主发放退休金,可继续按相关规定的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比例,由单位和个人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在当地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参加工作的,从当地建立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之月起补办参保手续和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足额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后,其按国家和自治政策规定可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工作时间,按自治区现行政策规定可视同缴费年限。

贵州省社保断了可不可以补交,社保断了处理方式

贵州省社保断了能补吗?贵州社保补缴如何计算?如果您想进一步了解能否弥补贵州省社会保障的缺失,请参见下面的介绍。

许多人在离开或换工作时遇到社会保障被切断的问题。我们该怎么处理这笔截止期付款呢?社会保障可以弥补吗?社保需要在补齐前被切断吗?社会保障的支付是否更高?本文仅供参考。如有异议,以国家有关资料为准。

2018年4月(含当月)前,男45岁以上,女40岁以上。本保单的补缴期限为2006年7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未参加企业职工、城乡居民、农转居养老保险时段,男性不早于45周岁,女性不早于40周岁,同时不能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申请一次性缴费的人员需向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如区社保中心)申请。

《通知》中对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的人员进行了明确,凡是具有我省户籍,未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着自愿的原则,可以个人身份通过一次性补缴参保。

可进行一次性补缴参保的人员共有四类,分别为:

1.1998年9月30日以前曾在我省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工作过的各类人员。

2.2007年12月31日以前,我省地方政府各级机关、乡镇单位、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组织使用的编制外人员。

3.2018年7月1日前退出现役未选择自主择业安置方式的复员退伍军人。

4.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包括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原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离职的。

哈尔滨市社保可以补交吗,哈尔滨市社保缴纳

哈尔滨市能补交社保吗?我们一起来看看相关部门的规定。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未纳入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离退休人员的工作要求,结合哈尔滨市实际情况,制定了未纳入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离退休人员实施方案,未纳入集体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计划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养老保险,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未参保集体企业等离退休人员范围

1.2018年8月31日前具有我省城镇户籍;

2.曾经与城镇集体企业等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所在企业未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且已经没有生产经营能力、无力缴纳社会保险费;

3.2018年8月31日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

申报程序

申请纳入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的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应当向用人单位或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申请表》。

申请纳入人员原则上应向本人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用人单位因破产、解散等原因不存在的,应向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最后一个城镇用人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均不存在的,可向当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

单位主管部门或工信部门接到个人申请后,应当在一定期限内将申报材料上报至当地审核工作小组。

申报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改制相关材料(说明已无生产能力、无缴费能力)。

3.申请纳入人员签字确认的《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申请表》及1寸免冠照片5张。

4.《黑龙江省未参保集体企业等退休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单位申请表》。

5.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户口簿》原件及户口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7.申请纳入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原始档案资料。对无法提供原始档案资料或原始档案资料不全的,可提供以下能够证明其工作时间和经历的资料:

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名册等。

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用人单位历年工作发放花名册原件及复印件,和其他能够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相关资料等。

其他能够说明本人身份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的各种有效证明书等。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曾在集体企业等工作经历的户籍底案。

审批通过人员可一次性补缴15年养老保险费

通过审批的申请纳入人员,从2018年8月31日起一次性往回补缴15年或者补缴至“统账结合”时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缴费基数为各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费比例统一为20%,其中记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余部分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申请纳入人员审批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此后,除国家出台新的政策,省级不再出台一次性往回补缴等优惠政策,2018年8月31日尚未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要按规定参保缴费,达到规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缴费至满15年;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

2018年底后,经审核合格的,不能补缴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18年2月底前补足的,不计收跨年度利息。基本养老金自2018年9月1日起计算发放。基本养老保险费在2018年3月1日以后补缴的,从缴费的次月起,按政策补缴跨年利息;2018年底前不补缴。基本养老金标准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镇企业和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计算。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70周岁以下的按照实际对应的年龄数计发;70周岁以上的为56个月。纳入人员按照政策规定参与2018年及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纳入人员尚未领取或者未领取完个人账户储存额死亡的,本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或余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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